扬子晚报网4月11日讯 (通讯员 侯峰钟 欣交轩 记者 王国柱)“无牌”轿车撞倒行人后逃逸,兴化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经8个多小时不间断侦查,最终通过司机郭某在一商店内的微信消费付款记录,将其抓获。
4月8日早上7时30分许,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110指令:在该市丰收路与昭阳路交叉路口,一无牌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后向西跑了,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据该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孙杭介绍,接警后,他们在现场看到一名50多岁的男性电动车驾驶人柴某受伤,伤者说当时他沿丰收路由北向南直行通过路口,被一辆同方向向右转弯的无号牌轿车刮倒。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没有停车,而是向西逃跑了……民警勘察完现场后,立即调取该路口电子监控,发现该车系一辆银灰色轿车,前后均未悬挂号牌。
民警通过相关系统查阅该车行驶轨迹发现,事发前,该车驾驶员在某小区北门对面的一店铺下车购过物。经反复研判,民警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驾驶员身着黑色衣服、戴眼镜、体态微胖。办案人员根据线索立即赶往该商店。通过调取该监控录像和微信消费付款账单,显示当天7时24分,该驾驶员到店消费,微信名有个“卿”字,近期先后有两次消费记录,初步判定该驾驶员可能就居住于对面的小区。
于是,民警立即走访小区保安,通过监控确认该车有多次进出小区的轨迹,并经反复调查、走访,发现该车经常停放于小区最南侧的一停车位,最终锁定车主系该楼一左姓户主,拨打电话后,其承认家中有一辆没有牌照的大众牌轿车,在其亲戚郭某名下。民警随即与郭某取得联系,其对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接受处理。
据了解,事故受害人柴某只是左胳膊外伤,无大碍。当日下午4时许,经8个多小时的连续侦查,民警在兴化经济开发区某公司找到肇事车辆及驾驶员。据20多岁的肇事者郭某交代,事故发生后,他看到伤者倒地后又爬了起来,以为没什么大事,加之因担心被“敲诈”,为避免“麻烦”才驾车离开现场的……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警方提醒:司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切勿想当然地“一跑了之”,这样不仅被保险公司拒赔,自掏腰包,而且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市民从中吸取教训,做到依法、安全、文明驾驶。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