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4月5日,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三龙派出所破获一起“蚂蚁搬家式”的盗窃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施某,施某在一个月内3次进入盗窃现场,将酒水搬出放在油菜田内,又分6次将酒水从现场搬回家中,目前民警已追回被盗酒水20箱。
“我放在饭店里的东西被偷了,里面有天之蓝、海之蓝、迎驾等酒水,一共有20多箱呢,麻烦你们赶快来现场看一下。”接到报警人王某的报警后,三龙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调查,因疫情原因,王某就将饭店关闭了,所以酒水究竟什么时候丢失王某自己也无法确定,因丢失的酒水量大,民警随后通过监控对经过酒店门口的货车进行跟踪,因监控时间跨度长,体量大,在观看了半个月的监控后,依旧没有发现可疑货车,民警的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期间,民警在查看监控的同时,一辆二轮摩托车映入民警的视线,民警发现这辆摩托车在一个月内多次经过饭店门前,且时间不长,离开的时候摩托车后面都会绑上一个酒箱样式的货物。随后民警根据监控视频,立即锁定了摩托车驾驶员施某,并在施某家中搜出了大量酒水,经审查,施某对自己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施某交代,自己刚从监狱释放回家,因为疫情原因没有外出打工,没有收入来源,就想到了“重操旧业”。在三龙街上物色作案的地点,在经过王某饭店时,透过窗子发现饭店里面有很多酒水,就想把这些酒水搬回去卖掉,但是自己只有一辆摩托车,没有办法一次性把这些酒水都搬走,于是施某便想出了“蚂蚁搬家”的方法,分批次将20箱酒水搬回家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韦龙涛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