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袭警案,对一名辱骂并抓伤、咬伤民警的女子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2021年7月的一天,顾某来到南通启东合作镇的一家营业厅办理话费充值。由于号码停机时间过长,她在未告知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凭着印象输入号码。之后因为一直没有收到成功充值的短信,顾某发觉自己输错,但又不肯承认,于是要求营业厅再帮她办一张卡。
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顾某需先将充值的30元付过之后,再付100元为其开卡。顾某拒不付钱,在营业厅不肯离去,工作人员于是打电话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顾某进行询问,然而她一言不发,在民警进行多次询问后突然情绪激动,言语辱骂民警。民警对顾某进行口头警告,但其仍不听劝阻,反而变本加厉辱骂民警,并将两位民警咬伤、抓伤。民警准备将顾某带离时,她对两位民警继续进行抓挠,辱骂不止。经鉴定,两位民警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启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为惩罚犯罪,综合其犯罪行为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顾某拘役四个月。
承办法官表示,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应尽义务,在遇到人民警察执法时,应积极支持配合。袭警不仅侵犯了民警的人身安全,更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