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3月13日22时20分许,南京江宁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湘N牌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地秀路如练路路口追尾了一辆皖L牌号小轿车后,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逃逸。
接到报警后,中队警力立即赶到现场勘察并调取周边公共视频资料,对逃逸车辆展开调查。通过报警人提供的线索,以及沿线公共视频一路追踪,交警很快就锁定了逃逸车辆的方向。22时50分许,中队交警在盛江路段成功锁定逃逸车辆,并将其控制住。当交警敲开车窗时,一股浓烈刺鼻的酒气味飘散出来。面对询问,该车驾驶员蒋某否认是他开的车。直至交警出示相关证据后,蒋某才如实交代了自己酒驾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后经血液检测,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8.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