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4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辖区的湖土线与兴百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经了解得知,事发时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兴百路由东向西行驶时,未按路口倒三角减速让行标志,径直前行。
图为两车相撞现场
而此时,陈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湖土线由北向南行驶时,也未按路口“让”行标志,也直接前冲。
因两车互不相让,结果发生了碰撞。所幸在事故中,无人员受伤。
经调查认定,两车行驶至路口时,都未按标志标线让行。
为此,民警判定,两车驾驶员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人在途经这类路口时一定要遵守标志标线指示,请减速慢行多观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