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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因闯红灯致死的交通事故,死者都是老年电动车骑手,警方分析闯红灯者心理

2022-03-04 12:09:10     来源 : 扬子晚报

闯红灯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损坏,当事人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4日,高邮警方通报今年以来该市发生的4起因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致死的道路交通事故,4起事故中的死者,都是老年骑手。警方正告:血淋淋的案例告诉大家,闯红灯就是拿生命作赌注!

4起事故中的死者最大84岁最小68岁

事故一:1月1日17时34分许,朱某驾驶小型客车沿X311行驶至X311与送桥大道交叉路口处,与刘某(男,76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从警方调取的事发现场监控可以看出,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了红灯。

事故一

事故二:1月12日9时许,赵某驾驶小型客车沿233国道行驶至233国道与高邮市武安东路交叉路口处,与袁某(男,84岁)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袁某死亡。从警方调取的事发现场监控可以看出,事发时,袁某闯了红灯。

事故二

事故三:1月20日12时41分许,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高邮市珠光路行驶至珠光路与兴欣路交叉口路段处,与仇某(男,68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仇某受伤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从警方调取的事发现场监控可以看出,仇某闯了红灯。

事故三

事故四:2月14日16时44分许,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南龙路行驶至新333省道与南龙路交叉路口处,与吕某(男,72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吕某死亡。从警方调取的事发现场监控可以看出,吕某闯了红灯。

事故四

警方通报,4起案例中,如果事故当事人都能多等几秒、几十秒,就可以安全过马路。

警方陈述闯红灯的三种危害

警方表示,闯红灯有三种危害:一是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三是导致交通无序。闯红灯不仅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而且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社会文明风尚。

警方分析闯红灯的两种心理

警方分析,闯红灯者通常有两种心理:一是侥幸心理。上述案例中,闯红灯的都是老年人,侥幸心理让他们养成了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的习惯。有人总认为,即使自己闯红灯,机动车也“不敢撞我”,但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总有疏忽大意走神或者发生意外变故的时候。二是从众心理。在马路上等待红绿灯时,当看到有人闯红灯过马路,很容易产生一种从众心理,有人会认为“别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了,凭什么我就要遵守规则”,从而也会跟随别人闯红灯,说服自己随大流。

警方表示,绿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文明环境需要大家营造,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参与,还是那句老话,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遵守交规,宁等一分,不抢一秒。

通讯员 潘松 玉荣 明宝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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