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2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周继坤) 不砸车窗、不撬车门、也不开锁,这两人趁夜色寻找“目标”,拽拉停在街道小区内的汽车车门,靠“碰运气”实施盗窃。凭着这种简单手段,他们竟然在盐城市大丰区作案多起,且频频得手。
案发后,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分子在作案时盗窃目标都是选择未锁好车门的汽车。经过进一步综合研判,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经过多天的蹲守,大丰警方于2月17日晚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陆某分别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2月中旬以来,朱某伙同陆某先后来到白驹镇及大丰市区多个小区,采取陆某望风,朱某“拉车门”的形式,盗窃车内现金、香烟、手机等财物。两人先后结伙作案13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达3万余元。目前,朱某和陆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上述“拉车门”盗窃系列案件,办案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停车时一定要锁好车门车窗,听到电子锁声音后再用手拉一下。此外,不要将手提包及大量现金、信用卡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