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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盗窃罪被不起诉,考验期内却再次违法 射阳检察“帮教考核”校正人生航向

2022-01-20 16:36:15     来源 :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月20日讯(通讯员 李秋磁  尹彩 记者 刘浏)“孙阿姨,我马上就要放寒假了!我想去找您当面汇报,可以吗?”“当然可以啊!欢迎你来检察院,你这学期参加了好多公益活动,表现很棒!”电话里,射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细致地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陈某交流。

2020年,射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未成年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对自身行为并没有真正反思悔过,考验期内再次实施违法行为,该院经综合评估决定延长其考验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帮助这些“失足少年”真正反思己过、早日回归正轨?为此,该院对近年来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梳理,最终发现实践中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帮教措施刚性不足,大多表现为现场教育、电话交流、不公开训诫等形式,满足于在考察期内规制其无犯罪行为,对于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思想认知改变、回归社会表现等掌握较少。

找出问题所在,该院立即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实行弹性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的表现进行积分量化考核,细化7项正向指标和8项负向指标。积分每达到5分,可缩短考验期限半个月;累计减分达到5分,需延长考验期限,累计减分达到15分,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同时,该院还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建立“回归档案”,制定“私人定制”帮教机制,组建由未检承办检察官、属地“蓝纸鹤”志愿服务团队,以及基层组织、学校、社区等有关人员参与的帮教小组,联合制定监督考察协议。定期单独或联合社会志愿团体,组织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参与公益服务,将相关情况纳入积分量化考核。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通过定期回访帮教、提供多渠道专业化社会支持等,跟踪了解回归社会情况,防止“一放了之”。

“每一个孩子都不应该被放弃,悬崖边的孩子更需要我们伸一把手!希望通过量化考核机制,帮助这些孩子远离成长歧途、校正人生航向。”这是射阳县检察院每一个检察人努力的方向。自从实施积分量化考核以来,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32名未成年人中,15人重新就业,7人重返校园,5人被高校录取,1人获得校“优秀学生会干事”“运动会优秀志愿者”称号,无一人再犯罪。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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