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老公现在怎么样了?”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时,证人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让检察官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证人莉女士(化名)将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称作“老公”,脸上满是紧张关切的神色,但检察官清楚记得,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调查结果,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的配偶身份信息与莉女士并不相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能详细说说你老公的情况吗?”带着疑问和猜测,检察官开始进一步询问。
“我们是2020年9月在一起的,2021年春节时在我老家办了酒席,但没领证……我知道他结过婚,但是他说已经离婚了。”莉女士将两人婚前婚后状况都告诉了检察官,还从手机里翻出她与邱某某的婚纱照。
▲莉女士出示的结婚照
而另一边,邱某某则告诉检察官,自己的合法妻子是央女士(化名),并未主动提及莉女士。
检察官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安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对邱某某的婚姻状况补充侦查。一查之下,邱某某果然涉嫌重婚罪。
经查,2016年2月15日,邱某某与央女士在安徽登记结婚,至案发期间一直延续婚姻关系,并育有一女。
2020年6月,邱某某认识了莉女士,并对其展开了追求。为了让莉女士同意和自己在一起,邱某某谎称自己已经离婚。2020年9月,莉女士接受了邱某某的示爱,两人开始共同生活,之后还拍了婚纱照,并在春节期间回到莉女士老家办了酒席。
与此同时,邱某某的妻子央女士发现丈夫长期不回家,多次与之发生争吵,但邱某某并无悔意。心灰意冷之下,央女士于2021年3月独自去了上海工作。
2021年7月,莉女士为邱某某产下一子。可此时,邱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连儿子的面都不曾见过。
得知真相后,央女士和莉女士均表示无法原谅邱某某,今后也不愿意再与邱某某共同生活。
目前,邱某某的一儿一女均由其父母代为照顾。
检察官认为,邱某某在与妻子央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莉女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举办婚礼并育有一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构成重婚罪。
2022年1月7日,由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邱某某,经法院公开审理,当庭判决被告人邱某某犯合同诈骗罪、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判决于2022年1月18日生效。
检察官提醒:处于夫妻关系中,应该履行彼此忠诚义务,相互珍惜,即将步入婚姻的情侣,也要保持头脑清醒,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避免遇人不淑、错付青春。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俞晶冰 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