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融合发展走深走实
如今两岸融合发展日渐成为实现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民心统一”的切实举措,成为落实“两岸一家亲”“两岸命运共同体”和“共圆中国梦”等重要对台工作理念的重要途径,也是增进台湾同胞的一个中国认同、推进祖国完全统一进程的一项“民心工程”。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积极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不断深化细化同等待遇政策,助力台湾同胞来大陆发展创业。中央台办会同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为来大陆就业、学习、创业、生活的台湾同胞提供发展机遇、落实同等待遇,其中包括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取消台湾居民就业许可证、扩大台胞在事业单位就业试点、扩大对台招生、保障台胞在大陆参与职业资格考试和社会保险等。大陆还专门为台湾同胞搭建了广阔的发展创业平台。截至2022年9月,大陆累计设立了78家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服务和入驻台湾青年创业项目企业多达220余个,有2000余名台湾青年学者在大陆高等院校任教。每年有近3000名台湾大学生在大陆高等院校获得奖学金,有近1000名台胞考取了大陆各类热门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有近300名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胞获得了地市级以上的“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和“五好家庭”等荣誉称号。
(资料图)
事实证明,两岸融合发展实践,不仅有助于遏制“台独”分裂主义,而且有助于增强台湾民众的一个中国认同,进而扩大他们对国家统一的支持。新时代大陆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这些做法和经验,是在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实践中取得的宝贵财富。目前的两岸融合发展,主要体现为有关部门为参与大陆经济社会建设的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居民相同的待遇,而这些待遇主要集中于社会经济领域的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方面。“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部署,意味着今后会在更多领域、更多方面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细化优化惠台措施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部署,相关部门应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进一步细化落实经济社会领域的融合发展项目。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一系列惠台措施,包括2018年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2019年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2020年的《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11条”)、2021年的《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在落实这些政策的过程中既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也需要完善一些有待细化优化的环节。
二是在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支持福建率先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由于地缘位置的原因,福建省在国家的两岸融合发展战略中居于特殊地位,扮演着“探路者”角色。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这一部署也载入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是继续支持台胞台企抓住大陆的广阔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
历史和现实表明,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的根基在于人民,只有人心归向,才能巩固国家统一大业的社会基础,从而在根本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两岸融合发展是新时代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基础工程,它是在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实践中产生的,也必将随着未来两岸关系实践和国家统一进程的推进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在实践层面,各地各部门要以更加稳健的姿态扎实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吸引更多台湾同胞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