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民解先生在零售药店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这是一款治疗恶性肿瘤的靶向药。
今年1月1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落地实施,通过谈判新增67种药品,平均降价62%,涵盖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不仅是药品能进医保“能报销”,还得让群众方便快捷地用上药,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为了解决谈判药品落地问题,去年5月,国家医保局提出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确定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截至2022年2月底,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在全国15.4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分别为4.21万家和11.26万家。
国家医保局表示,仅今年1月份,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报销1773.8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51.97亿元,平均实际报销比例69.12%。
自2018年以来,共开展6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采购23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品年采购总额的30%,按照集采前采购金额计算,累计节约费用26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