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17日讯(通讯员 张森 见习记者 赵天)近日,徐州市丰县20余名农民工兴高采烈的领到了拖欠已久的15万余元工资,对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竖起了大拇指,并向办案民警赠送了一面荣誉锦旗。
据了解,前不久丰县公安局接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关于丰县正康服饰百货店拖欠农民工阮某、童某等22名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卷宗。接报后,丰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城东派出所民警进行侦查。
经查,丰县正康服饰百货店由犯罪嫌疑人康某经营,后店铺经营不善停止营业,且一直找各种理由无故拖欠22名员工共计15万余元的工资。今年11月,讨薪无果的员工们整理好相关材料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11月12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并未按照改正要求向员工们支付工资。根据调查情况,犯罪嫌疑人康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2月10日,丰县城东派出所民警将康某抓获归案。
面对法律的制裁,康某后悔万分,称自己不应该一直拖欠着员工们的工资,民警也不断对其做思想疏导工作,康某表示自己愿意将拖欠的工资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们。
12月13日下午,办案民警在丰县城东派出所会议室举行了工资集中发放活动,经过一个小时的仔细核对发放,为22名农民工发放了拖欠的工资。
警方提醒: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何有支付能力却拒不支付、逃匿躲避支付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广大企业主、个人切莫以身试法;务工人员如遇工资被拖欠,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