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骗取医疗保险金,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陈某和杨某犯诈骗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21年4月,陈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启东市汇龙镇一处非机动车道逆行时与行人碰撞发生事故,陈某跌地受伤。交警至现场处理后,对其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陈某在前往医院就诊过程中,与女婿杨某商议虚构自己的受伤原因以便骗领医保费用。陈某对医生说,自己是骑电动车不慎摔倒,并通过向所在社区虚假陈述受伤原因骗得虚假证明材料,而杨某也在医保外伤审批材料中作虚假承诺并提供陈某的虚假受伤经过。两人由此骗得启东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费人民币3.7万余元。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与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表示,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统筹和管理,属于国有财产,任何形式的骗保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