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资讯 >正文
购买网红植物需谨慎 干枝杜鹃已入植物保护名录

2021-12-09 09:43:38     来源 : 扬子晚报

“现在不是不让卖干枝杜鹃吗?又有人在兜售了!”近日,连云港市民徐女士反映称,有人在网店中销售干枝杜鹃,此外一些线下花店也在销售。徐女士质疑,干枝杜鹃要卷土重来?

记者调查发现,多是商家打着杜鹃的幌子兜售其他干枝花,但也存在商家偷卖干枝杜鹃的情况。

市民反映:又有人售卖干枝杜鹃?

市民徐女士是一位爱花人士,几年前在朋友的推荐下也曾买过干枝杜鹃,对于这种花印象很深。“几年前我买过,打理起来比较简单,只要多喷几次水就行,花开来比较漂亮,后来再买就没卖的了。”徐女士表示,最近她在网上购买花卉时发现,有的商家在销售干枝花,其中夹杂着干枝杜鹃的图。

徐女士称,她和商家确认图片中的花卉是否为干枝杜鹃,店家回复称:开花如图。“现在商家都在打擦边球,他们商品中的文字表述都是干枝雪柳、梅花之类的,可是在图片宣传时,将干枝杜鹃掺了进去偷偷销售。”徐女士表示,如果再任由卖下去,野外的杜鹃又要遭殃了。

徐女士称,这几天,几位朋友也遇到兜售的,部分微商盯上了冬季的干枝市场。

记者走访:多打着杜鹃幌子售其他干枝

记者根据徐女士提供的信息,在某网络平台找到了销售干枝花卉的商家。提及干枝杜鹃时,网店客服却一个劲地说缺货,不停向记者推销其他干枝品种。

“我这有腊梅、雪柳,还有红柳,都适合摆在家中。”网店客服称,干枝杜鹃春节前都不一定有货。当记者提出,干枝杜鹃已经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时,店员才坦承,他们只是打着杜鹃的幌子吸引人咨询,兜售其他的干枝。

但是在部分购物平台,记者打开了一些标着干枝雪柳的店铺,却发现物品详情页中有疑似干枝杜鹃的图片,向客服咨询时,都回复“开花如图”“红色的可以拍”……并不正面回复详情图片中的商品情况。“我们就卖详情页面上的,看到什么卖的就是什么。”追问中,部分客服说道。在商品的评价页面上,还有用户晒出了自己受到的干枝花卉,其图片上的花卉与干枝雪柳、腊梅大不相同,却与干枝杜鹃非常相像,随后,记者在相关平台对疑似销售干枝杜鹃的商家进行了举报。

12月7日、8日,记者也走访了我市多家花卉市场,发现市场内的商家销售的多为干枝雪柳、腊梅等花卉,并没有发现干枝杜鹃在售。“往年还有零星商家在销售,今年不能卖了,卖了就违法。”记者咨询有无干枝杜鹃时,商家们都表示没有干枝杜鹃。

提醒:干枝杜鹃已列为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

干枝杜鹃又名兴安杜鹃,因其枝干形似枯枝,扳断甚至还有枯枝般的清脆声,所以得名。正因它枝脆叶枯,孱孱弱弱,其神态更似水墨画般优雅,广受大众好评。花常开为淡紫红色,添满枝间,像是特意为枯枝点缀的一抹特别而不失优雅的色调。据了解,大兴安岭的野生杜鹃不能人工培养,市面上销售的野生干枝杜鹃均为盗采的,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

今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部发表公告,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将野生兴安杜鹃列为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野生植物的出售、收购管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违反《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门推荐

精彩放送

X 关闭

品牌

X 关闭

时尚